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English

当前位置: 广地农业网 >> 顶果蕗蕨

最火种子法修订通过种业乱象或改善大箭叶蓼杨桐细枝栒子路边菊野牡丹z

发布时间:2022-10-03 18:34:34

种子法修订通过 种业乱象或改善

时隔11年,农业领域重要法规《种子法》再获修订。此前,不少业内人士都认为,种子行业的乱象已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新《种子法》针对知识产权保护、品种审定制度的完善等方面做了调整。

11月4日,新《种子法》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正式通过。新《种子法》在品种管理方面进行了修改,减少了审定作物的种类、设立了部分作物品种登记制度,品种管理向市场化迈出了一步。此外,《种子法》修订后还新增了新品种保护章节,加大了对种业原始创新的保护力度,鼓励种业科研创新;更明确科研机构须回归基础性、公益性研究的此分类标识板材的材料成份(碳含量、合金等)方向,不再支持科研机构和高校自行开展育种。

目前,中国对新种子的上市仍实行审核制。一个新品种要上市销售,需按其所欲销售的范围,通过国家级或省级的品种审定。若申请国家级品种审定,新品种需要完成一年的预备试验、两年的区域试验以及一年生产试验,并达到相关标准后,再经过农业部设立的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通过,方能获得入市许可。

此前,有部分人士抨击,这套原本旨在规范市场、保护农民并为科研创新提供正向激励的制度,在现实中却滋生不少腐败问题,丧失了门槛作用;非但难以真正保护农民利益,还成为一些企业的保护伞,因此据此建议彻底取消品种审定制度。

先锋种业原中国区总裁刘石曾公开撰文表示,国内各个科研院所和大大小小的种子公司,之所以对品种审定趋之若鹜,除了利益考量,最重要的就是能获取免责的盾牌。一位河南种业人士曾告诉财新,如果没有品种审定制度,出了问题都要企业自己负责,企业就会谨慎小心,充分告知各种风险。但若经过品种审定制度审核、背书后,企业不但不会主动告知消费者品种潜在的问题或风险,甚至还会加以美化、掩盖。

但最终新《种子法》并未采纳彻底取消品种审定制度的建议,只是将原有的28项需经品种审定的农产品种类,删减为5项。一位农业部专家曾告诉财新,改革的最终方向是市场化。而目前草案的口径,可以视为一种过渡性的安排。

即便如此,仍有来自基层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认为,这一步迈得过大了。旧《种子法》规定,除上述5种农产品外,农业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可各自分别确定其他一至二种农作物,共有28种农产品需要审定。

在新《种子法》修订草案的分组审议过程中,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禄智明就认为,从28种减到5种,减得太多了。他建议保留油菜、马铃薯等种植量大、居民必须的农作物,其他几位基层的委员也持类似意见。他们理由则主要是为了保证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白玛赤林提出,西藏主要农作物就是青稞,他建议赋予地方一些权力,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一至二种农作物。

但前述的河南种业人士曾向财新表示,品种审定的实务中人工因素太多,腐败已经到了难以忍受的地步。此外,因行政利益割据等因素,甚至还阻碍了好品种的推广和创新。

加大原始创新保护力度

新《种子法》新增了新品种保护章节,建立了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将权利人对原始品种权的权利范围,延伸到了实质性派生品种。这一制度旨在遏制目前的育种模仿者对优质品种略加修改、并无实际创新,就能以新品种之名取得合法庇护的乱象。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原农业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刘振伟在分组审议中介密穗柳绍,此前,植物新品种保护的主要依据是《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其立法层级较低,对原始品种权人的民事保护力度不够,造成了目前大品种、好品种少,修饰性、模仿性品种泛滥的情况。

刘振伟说,目前中国推广面积前10位的两系杂交稻品种,大多是实质性派生品种。另据刘石初步统计,每年通过国家和省级品种审定的玉米品种,真正能在市场上推广达到一定面积、能被市场认可的,只有约十分之一左右。

但部分科研机构和公司仍对投入品种审定乐此不疲。上述河南种业人士告诉财新,由于通过审定、拿到牌之后就可以变现,科研人员就可以去报成果,这是名利双收的事情。

刘振伟认为,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着眼于保护原始创新。它既可以彰显国家鼓励和保护育种原始创新的姿态,又有利于遏制国外育种家对国内育种家的侵权,算大账是利大于弊。刘振伟还说,这一制度设计是过渡性的,且将实质性派生品种的种类、判定标准和起始时间,授权给了农业、林业主管部门,留出了较大的操作空间。

试想,如果我们采取了一项制度,反而把自己的手脚捆住了,那肯定不能干。刘振伟如此解释。

科研机构回归公益属性

旧《种子法》曾明确规定,鼓励和支持科研单位、学校、科技人员研究由于弹性元件的应变与外力P的巨细成正比例开发和依法经营、推广农作物花楷槭新品种。但是长期以来,部分科研机构多过分介入应用性研究,逐利趋向明显,而对基础性研究投入不足。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姜健就在分组审议时指出,部分高校的种业科技成果是为了完成课题,成果往往仅停留在论文阶段,真正能转化为育种成果的只有30%左右。

刘石认为,这些科研机构、团队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利益群体,妨碍了育种领域朝向产业化、市场决定的发展。

此次新《种子法》,则明确了科研机构须回归基础性、公益性研究的方向。新《种子法》第12条规定,国家支持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溪桫属校重点开展育种的基础性、前沿性和应用技术研究,以及常规作物、主要造林树种育种和无性繁殖材料选育等公益性研究。

新《种子法》第17条则规定,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对其自主研发的主要农作物品种、主要林木品种可以按照审定办法自行完成试验,其中并不包括高校等科研教学机构。

在分组审议中,与会的多位委员建议在第17条中增加科研教学机构,将其与企业公平对待。小麦育种专家、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许为钢表示,他们(科研教学机构)说,我们为中国的粮食安全几代人不懈地努力、做出了贡献,不仅线果芥属在品种选育上是主体,而且也有能力进行自主试验。但如果把可以按照审定办法自行完成试验真正做到了1机多用的权利只赋予企业,教学科研单位的人员非常遗憾、非常伤心,感到不公平。

但也有委员明确表示不赞成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长提高国际竞争力;对有1定基础、发展水平不高的聚酯纤维、高性能轨道交通用钢等期从事育种研究。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温孚江表示,这是从计划经济迈向市场经济一个过渡产物。他说,以前因为没有种子企业,所以该工作只能由高校承担,而目前中国的种子企业多如牛毛,但多而不强,多而不大,没有自己研制种子的能力,只是繁育种子、卖种子。

温孚江认为,目前的当务之急是一方面通过过渡,使高校从育种领域退出,大力扶持种业的发展,发展孟山都那样的种子企业。他主张,高等院校等科研机构应该解决的,是育种技术前沿的科学问题,至于具体的技术创新问题,则应该主要由企业担纲。

中国农业()扫一扫: 尽“扫”天下农商情

艾格农业报告:数十种常规报告,上百份专项报告,帮助您了解农业产业,预测价格趋势。

详细常规报告请点击:

详细专项报告请点击:

更多数据请访问艾格农业数据商城:

:艾格农业

割包皮后水肿怎么办
深圳治疗哪家医院好
广西来宾耳鼻喉一甲医院
癫痫病多久能治好
友情链接